租赁权拍卖公告(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9宗物业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0-04-20
来源:
QY球友会控股
受委托,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0年5月8日10时整在国拍房网络拍卖平台www.gdgpfang.com对以下租赁权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 自编1号、2号、3号、4号、5号、8号、9号、16号、冷冻仓库等 9 宗物业租赁权(以分拆方式进行拍卖,其中招租面积、拍卖保证金、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请详见以下《竞租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符合要求的竞租人请于2020年5月7日12时前将对应拍卖保证金划付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市金鹰大厦支行;账号:44037101040002118),并请各位竞租人于2020年5月7日16时前在上述网拍平台办理完成网络注册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2020年4月27、28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电话:020-83809295转29、20、26
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站:www.gdgpfang.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竞租人资格要求及拍卖流程时间安排说明
(一)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约(㎡) |
使用
用途 |
免租期(月) | 租金递增率(%) |
租赁期
(月) |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 拍卖保证金(元) |
1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1号物业租赁权 | 1773.16 | 仓储、厂房 | 无 | 首年租金以首月租金拍卖成交价进行折算,租金从第二年开始递增,每年递增5% | 59 | 7,093.00 | 21,280.00 |
2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2号物业租赁权 | 1773.16 | 7,448.00 | 22,350.00 | ||||
3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3号物业租赁权 | 1625.95 | 7,317.00 | 21,950.00 | ||||
4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4号物业租赁权 | 1628.12 | 6,025.00 | 18,080.00 | ||||
5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5号物业租赁权 | 1625.95 | 6,017.00 | 18,050.00 | ||||
6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8号物业租赁权 | 1875.19 | 6,939.00 | 20,820.00 | ||||
7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9号物业租赁权 | 1773.16 | 6,561.00 | 19,690.00 | ||||
8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16号物业租赁权 | 1552.78 | 6,367.00 | 19,100.00 | ||||
9 | 韶关乐昌市乐城工业大道65号自编冷冻仓库物业租赁权 | 337.28 | 1,653.00 | 4,960.00 |
(二)委托方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上述物业租赁权拍卖成交后,取得该物业租赁权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经营,委托方要求为:
1.此次公开招租物业以分拆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2.拍卖成交的,租赁权买受人与委托方现场移交日前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由委托方负责,现场移交日(含)后的所有费用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
3.此次招租物业原租赁期至2020年4月30日止。如招租物业现场在拍卖日前已经清空的,租赁权买受人在拍卖会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招租物业在拍卖日前未能清空的,委托方在原租赁期到期后1个月内清空现场,委托方在清空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权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如遇特殊情况,委托方将顺延签约和移交时间,最终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
4.此次招租物业权属人为广东省商业储运公司乐昌储运站(现为乐昌市华大储运有限公司)。如拍卖成交的,由乐昌市华大储运有限公司与租赁权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等文件,办理该物业与其经营的报批、备案及租赁报备等所有手续及产生的费用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负责承担。
5.此次招租物业经乐昌市自然资源局确认,该物业所在地块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为居住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建设用地。在租赁期内,若相关部门须对该物业进行“三旧”改造或政府规划建设征地导致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委托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租赁权买受人或公示,租赁权买受人应同意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从通知或公示之日起三个月内清空物业现场,委托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从通知或公示之日起三个月期满不搬离视同租赁权买受人无偿放弃,委托方有权对招租物业范围内的物品另行处置。
6.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从事合法活动,进行合法经营,并无条件服从委托方管理。租赁权买受人只能自主经营,不能将该标的作为转租经营,未经委托方同意,不能二次分散出租。
7.原承租人在首场拍卖会上,同等条件下对其租赁的物业具有优先租赁权。
8. 如租赁权买受人需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前租赁权买受人应将装修方案报委托方予以备案,待委托方同意后,租赁权买受人方可对物业进行装修。
上述物业出租需求及其他约定详见本期拍卖会资料《 竞租须知 》、《 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 》。
(三)招租物业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四)拍卖时间安排:
1、请意向的竞租人于2020年5月7日12时前将对应标的保证金划付至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广州市金鹰大厦支行;账号:44-037101040002118)。
2、请意向的竞租人于2020年5月7日16时前在国拍房网络拍卖平台www.gdgpfang.com办理完成网络注册登记手续(法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个人凭身份证复印件)。
3、2020年5月8日10时整由我公司通过国拍房网络拍卖平台www.gdgpfang.com对该标的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